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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標題 |
檢送本府地方稅務局辦理107年統一發票推行暨租稅美術創作競賽活動辦法1份 |
發布日期 |
2018/3/2 |
發布單位 |
學務處 |
點閱次數 |
1476 |
詳細內容 |
一、 |
依據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7年3月1日桃稅服字第1073905105號函辦理。 |
(一) |
畫作繪製內容:參賽者將推廣行動支付結合電子發票、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、電子發票便利性、地方稅3大稅(房屋稅、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)開徵訊息、便民服務措施、多元化繳稅管道、重要稅制及稅政為主題自訂題目,以繪畫方式呈現。 |
(二) |
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7年5月21日下午5時止。 |
(三) |
報名對象:桃園市所屬各公(私)立國民中學7至9年級學生、國民小學3至6年級學生及本市滿15歲以上居民(具中華民國國籍者)。 |
(四) |
報名方式:一律用四開畫紙繪製(直式、橫式皆可)完成後,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(由本府地方稅務局掣發收據)或掛號(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)郵寄,即完成報名。 |
(五) |
收件地點:本府地方稅務局服務科宣導股及各分局股務行政股。 |
(六) |
參賽組別及獎項:分為國小組、國中組及社會組,得獎者核發獎金及本府地方稅務局獎狀以茲鼓勵(國中組得獎學生已列入12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加分之依據,給分標準特優(6分)、優等(5分)、佳作(3分)),其獎項及名額如下: |
(1) |
特優獎3名:每名獎金3,600元、獎狀1張。 |
(2) |
優等獎8名:每名獎金2,000元、獎狀1張。 |
(3) |
佳作獎20名:每名獎金1,000元、獎狀1張。 |
(1) |
特優獎1名:每名獎金3,600元、獎狀1張。 |
(2) |
優等獎3名:每名獎金2,000元、獎狀1張。 |
(3) |
佳作獎10名:每名獎金1,000元、獎狀1張。 |
(1) |
特優獎1名:每名獎金5,000元、獎狀1張。 |
(2) |
優等獎2名:每名獎金3,000元、獎狀1張。 |
(3) |
佳作獎3名:每名獎金2,000元、獎狀1張。 |
三、 |
詳情請洽本府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://www.tytax.gov.tw查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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